
RoHS指令等對阻燃塑料的發展的影響
2003年,歐盟頒布了RoHS和WEEE兩個指令, RoHS指令是關于在電子電氣設備中限制和禁止使用某些有毒、有害物質和元素的指令, WEEE指令是關于回收廢棄電子電氣設備的指令。這兩個指令于2004年轉換成歐盟15個成員國的法律(法規)。
RoHS指 令是歐盟各國有關專家經數十年深入討論后制定的,其目的是要盡量減少電子電氣產品對環境的影響, 要求產品制造商在產品設計、使用及回收再利用上更多考慮生態環境和消費者安全的因素,并承諾更多的責任, 以實現節約資源、保護環境的可持續發展。指令規定,從2006年7月1日起,在歐盟市場上市的新電子電氣產品應限制和禁止使用(減量化和替代)下述6種有 毒、有害物質和元素: 鉛、汞、六價鉻、鎘、多溴聯苯(PBB)及多溴二苯醚( PBDE)。
表1 歐盟進行的含鹵阻燃劑危害性評估
RoHS指 令頒布后,全球(特別是西歐)的阻燃劑及阻燃塑料處于全面的結構調整階段, 以使之同時滿足阻燃及環保兩方面的要求。包括加快阻燃塑料無鹵化的進程,制定新阻燃標準等。針對建材等行業西歐提出實行新的阻燃分類方法和測試標準, 中國也報批了建筑材料及制品燃燒性能等級的國家標準, 此標準與上述的西歐新標準具有共同的特點, 即在評價材料阻燃性能上, 強調釋熱速率、火災發展速率、 生煙性及燃燒產物的腐蝕性和毒性等,為了滿足這類新標準的要求, 傳統的鹵系阻燃材料將無力企及,市場逐步轉向使用成炭阻燃塑料(特別是膨脹型阻燃塑料)和熱固性阻燃塑料,這也是符合RoHS指令對有害物質的限制和禁止 使用要求的。
在中國,阻燃塑料特別是阻燃工程塑料的最大用戶之一是電子電氣行業,中 國于2006年頒布了中國電子信息產品污染控制管理辦法, 對境內生產、銷售和進口的電子信息產品禁止和限制RoHS指令提出的6種有毒有害物質和元素,以實現有毒有害物質在中國電子信息產品中的替代和減量化,提 升電子信息產業的國際競爭力。針對上述變革,中國的無鹵阻燃塑料得以蓬勃發展,包括無鹵阻燃聚酯、聚酰胺、聚碳酸酯等工程塑料以及無鹵阻燃聚烯烴、ABS 等通用塑料都在逐步發展起來。在相關行業的努力發展和相互協作下,中國塑料的無鹵化進程有望在將來企及西歐和美國的水平。